YJG8102电气火灾 温州博海消防 一个完整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包括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探测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等产品。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设于监控中心,通过一路或多路通讯线路与剩余电流探测器相连,具有漏电报警显示、参数设置、历史记录、打印、主备电切换等功能,满足GB14287.2-2005的要求。当发生电气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理,通知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排除隐患。 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一般装于总电源及各主要支路的输出口,通过剩余电流互感器检测电气线路的剩余电流,具有剩余电流监测、报警显示、自检、通讯等功能。在重点保护范围内,一般每个配电箱安装一只或多只漏电探测器,可装入配电箱的侧面或附近,也可直接安装在配电箱内。探测器报警值应考虑被监控线路固有的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不宜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时的泄漏电流较大值的2倍,但不应大于1000mA。 剩余电流互感器与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配套使用,使用时可将被监测线路(单相或3相)从互感器穿过,互感器可根据回路额定电流和线径配套选用。